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建立,是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维护政府采购评审 活动的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工作。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考试,考试达标后 ,提交申请信息至注册地所在地级市以上市财政部门;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 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五)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六)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七)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一)申请人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用户注册”栏目填 报并上传本人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应严格依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六条、第七条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确保填报信息与上传证件信息准 确一致。
(三)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将以短信或邮件通知申请人递交入库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签名的《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申请书》及承诺函、个人信用查询记录;职称证、资格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料核查。为便于资料的递交,请申请人选择本人常驻地区进行注册。
(四)申请人注册地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填报本部门意见后通过系统将申请人信息报送至省级财政部门,由省财政厅选聘评审专家,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告 知申请人选聘结果。
(一)个人基本信息;
(二)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三)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四)个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五)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六)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七)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纸质文件。
(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