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营造花卉装饰及灯笼悬挂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炎财采计[2020]000003 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LWZB-CG2019-0034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营造花卉装饰 | 详见附件5 | 379600.00 |
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灯笼悬挂 | 详见附件5 | 80128.00 | |
合计 | | | 459728.00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炎陵县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营造花卉装饰及灯笼悬挂采购 |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和地区现行的有关景观与建筑设计的各类规范、规定及标准。(采购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5。) | 1. 交货时间:本项目需在2020年1月21日前完成摆放并通过相关单位验收。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量保修期:维保期30天 4. 服务要求:成交单位负责全部货物节日前的运输、装卸、安装、搬运等工作及节日过后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全部工作。 | 付款方式: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是( ) | 是(√) | |
否(√) | 否(√)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2)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已进行入湘企业基本信息备案(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五证合一的须同时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 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 月1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炎陵县解放路延伸段胡奇志牙医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炎陵县园林绿化中心 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贵平 联 系人: 孟娜 刘丹
电 话: 0731-26235522 电 话 : 0731-26220007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