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评分标准:
一、商务部分 30分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 (F1) | 产品质量(7分) | 7分 | 1、在全球安防50强中(以a&s安防网https://www.asmag.com/查询结果为准),连续5年排名前5位的计5分;连续5年排名前50位的计3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所投监控设备(前端摄像机部份)生产厂家具备标准化生产水平,获得省级经信委、省级质监局颁发的工信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 |
同类业绩 (6分) | 6分 | 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拥有类似安防监控业绩(180万元以上)。每个计2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更改后评分标准:
一、商务部分 30分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 (F1) | 产品质量(5分) | 5分 | 1、在全球安防50强中(以a&s安防网https://www.asmag.com/查询结果为准),连续5年排名前50位的计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同类业绩 (8分) | 8分 | 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拥有类似安防监控业绩(180万元以上)。每个计2分。满分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