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汽车专业平台 | 1 | 批 | 998,500 | 998500 | 15000 |
2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机器人实训平台 | 1 | 批 | 173,800 | 173800 | 2600 |
3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农业装备PLC技术实训室 | 1 | 批 | 636,500 | 636500 | 9600 |
4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智能控制技术基础实训平台 | 1 | 批 | 423,020 | 423020 | 6400 |
5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农业装备自动生产线仿真实训室 | 1 | 批 | 355,000 | 355000 | 5400 |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