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第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03月12日
受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第一批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18年湖南省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第一批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462号
采购项目编号:30222018030645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2,5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品目分类品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C99-其他服务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训班 1 400,000 6,000
2 C99-其他服务 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培训班 1 300,000 4,500
3 C99-其他服务 创新方法与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 1 400,000 6,000
4 C99-其他服务 纳税筹划和税务风险管理培训班 1 300,000 4,500
5 C99-其他服务 中小企业云计算应用能力培训班 1 300,000 4,500
6 C99-其他服务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运营培训班 1 300,000 4,500
7 C99-其他服务 军民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 1 500,000 7,5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组织,请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组织,请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组织,请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组织,请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5: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组织,请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6: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组织,请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7: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组织,请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03月12日 起至2018年03月19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20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37,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00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天际岭隧道南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联系人:周自卫 电话:0731-8895538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联系人:刘莎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2204733 传真:0731-82190430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