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城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 48万元
二、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2018000015
2、采购代理编号 :湘智招字[2018]第0144号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
供应商名称 |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 供应商名称 | 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名称 | 新化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推荐意见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要求 | 推荐意见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要求 | 推荐意见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要求 |
四、谈判情况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 | 评审结果 |
1 |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 455000元 | 第一名 |
2 | 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465000元 | 第二名 |
3 | 新化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468000元 | 第三名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 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路518号
成交金额: 455000元。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评审组长 | 许子忠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评审成员 | 邓哲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评审成员 | 宁彬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七、公告期限:自2018年 2 月 12 日至2018年 2 月 13日17时止(1个工作日)。
八、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洞口县城和平社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地址: 洞口县县城
联系人: 贺先生 联系电话: 18073924888
2.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15807399561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