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2月17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洞口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委托,对洞口县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进行国内采购,欢迎符合资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洞口县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

二、项目概况:

水稻是我县最主要的粮食种植作物,历年种植面积100万亩以上,占粮食种植面积的70%以上,水田面积66.3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现有为水稻生产提供水田机械化耕整、水稻机械化插秧、水稻机械化植保及收割、稻谷机械化烘干等全程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47家。水稻生产主要由水田耕整、育插秧、植保等田间管理、水稻收割、稻谷干燥等主要环节组成,在水稻生产过程中,活劳力耗用多,劳动强度大,效率低,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是现阶段水稻生产的逼切要求,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根据《洞口县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度水稻生产过程中机械化耕整、机械化插秧、机械化收割共计补助5万亩,其中:早稻2万亩、中稻1万亩、晚稻2万亩。按机耕补助40/亩、机插补助20/亩、机收补助20/亩标准执行,合计补助4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四、标段划分

   1标段:花古街道办事处东南方向(包括茶铺管区、又兰镇石桥片)、2标段:花古街道办事处西北方向(包括文昌街道办事处)、3标段:又兰镇(石桥片除外)及花园镇、4标段:高沙镇东南方向(原红茂乡除外)、5标段:高沙镇西北方向(包括原红茂乡)、6标段:黄桥镇及杨林镇、石江镇、7标段:竹市镇及雪峰街道办事处、8标段:岩山镇、山门镇、水东镇、醪田镇、石柱乡。

五、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2017000005

六、项目编号:HCHN2017-CG029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已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3、拥有从事机耕、机插、机收的配套农机具各一台套以上(含一台套)。

4、有完成机操作业面积200亩以上的(含200亩)服务能力。

5、必须对外提供服务,并且有已实施或已签订的相关服务合同。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7 2  17  日起至2017 2 23  日,每日上午8301200整,下午 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本。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2)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  3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在洞口县财政局(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洞口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肖先生                话:18173975009/13036729692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龙小姐                       话:13187282777    

    址:洞口县绿景小区15D单元

十三.监督单位:洞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