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
地 址:韶山冲校园路4号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1300744216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学海、张莉 邮编:410016
电 话:0731-84446410、84447300 转5028 15581600098 传真:0731-844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