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环卫园林生产性工具用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蓝山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蓝山县环卫园林生产性工具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环卫园林生产性工具用车辆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22【1】号
2、委托代理编号:HNDXZB-2022-001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技术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采购预算总价、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1 | 皮卡车 | 燃料:汽油; 颜色:白色;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6台 | 83300元 | 499800元 | 2022年02月6日前到采购人单位处 |
合计(含税、含送货到采购人单位处的所有费用) | 4998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有汽车销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9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9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及网页截图。
(7)其他说明:①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③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为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以内车型,符合本地区车辆上牌、年检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标车辆型号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及详细数据,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打印的公告为准,详细数据以生产厂家的官方网站对外公告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
3、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三、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永州市蓝山县广场街11号三楼(详细地址)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2年1月20日起至 2022年1月26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45室(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科技路),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特别说明:疫情防控期间请提前到达!进入政务中心大楼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自觉接受大楼进入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规定值标准的,谢绝入内!拒不配合保安或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报警处置。进入大楼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得扎堆聚集,不得喧哗闲聊。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蓝山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舜峰路2号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广场街11号三楼
联系人:邱先生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13874719399 电 话:18707462489
邮 箱:3326436985@qq.com
附件1: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