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蓝山县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1-56
3、采购代理编号:HNDXZB-2021-038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01 | 蓝山县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1 | 420000.00 同时为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预算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 无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1年7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收据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1年7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收据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7)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一;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
1、持本邀请公告第三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印象巴厘(翠竹路东南门)印象誉峰1单元1001室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不按要求送达的,不予受理。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45室(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科技路)。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疫情防控期间请提前到达!进入政务中心大楼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自觉接受大楼进入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规定值标准的,谢绝入内!拒不配合保安或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报警处置。进入大楼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得扎堆聚集,不得喧哗闲聊。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lanshan/index.s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 购 人: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18169228482 电 话:18707462489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广场街12号 地 址:冷水滩区印象巴厘(翠竹路东南门)
印象誉峰1单元1001室
邮 箱:3326436985@qq.com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