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机房软件系统升级及维护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8月28日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机房软件系统升级及维护 |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机房软件系统升级及维护 | 1 | 项 | 480000 | 480000 |
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③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无
无
采购人: | 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黄锦 | 联 系 人: | 赵艳 |
电 话: | 0731-88151275 | 电 话: | 0731-84867212 |
地 址: |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中段269号长沙市交通运输局813 | 地 址: | 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西路滑油塘76号西侧一栋3楼(长盛岚庭小区马路对面)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19 年8 月28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