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2023年度小型样板水库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9日

采购人(全称):涟源市水利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娄底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2023年度小型样板水库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涟源财采计[2024]0016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涟源市2023年度小型样板水库建设项目,项目是对八女水库、湘波水库、红星水库、青年水库、高枧水库、钟灵水库、星星水库、槐花井水库、西冲水库、跃进水库、杨荷水库、胜利水库等12个水库进行洪道口加固防渗、管理用房修缮、防汛公路硬化、水库贴字等相关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 

5、项目负责人:彭俊

6、联系电话:1380738666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00046.61元

大写:贰佰玖拾万零肆拾陆元陆角壹分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1)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数量:4份。承包人必须将企业基本账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发包人拒绝将工程款(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实行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到企业基本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2)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自主申报进度款,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1天内。

对于下述两种情况,承包人应予以充分理解,并视为按期支付:

a.如果该进度付款证书的付款金额小于 20万元,发包人将考虑将此笔付款累计至下月支付:b.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已签证认定的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最终审定额度为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3%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逾期支付而停工。

c.本项目为国有资金,如因上级拨付款项不及时,而造成采购人不能及时付款,供应商应对此表示谅解,不能以此为由提出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3)质量保证金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3%,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质量保证金扣取和返还按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不得在收取约担保的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4)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_/%的履约担保。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229日,完成日期:2024419日。总日历天数:5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方式:完成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和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涟源市水利局 

验收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2-2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叁份,代理机构壹份,监督单位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222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涟源市水利局(公章)

 方:娄底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华斌

法定代表人:彭炎青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07388312053

 真:/

 真:/

 址:涟源市人民路72号

 址: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8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

 

 号:61065735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