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