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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志厅长在2008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8-05-09

2008年4月28日

同志们:

    财政厅系统工作会议,我一般只在两种会议上讲话,一是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二是财政系统纪检监察会议。今天参加这次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并讲话,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第一,今年是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十周年,也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周年,在这个时候举行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第二,这次会议规模大、规格高,与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相比还多了近百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第三,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感到有必要来讲一讲。刚刚建辉同志对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客观的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表示赞同;家铁同志就如何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三个更加注重”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会忠同志就如何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审计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谈五点意见。

    一、主动适应新形势,正视困难和问题,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在当前政府采购进入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紧迫,我们要主动加强学习,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政府采购在国外已实施了很长一段时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国是在借鉴国际上一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去年,我国正式启动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又称GPA谈判。GPA是WTO的一项诸边协议,加入GPA谈判是继加入WTO后,我国在对外经贸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谈判。加入GPA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将带来全面深刻的影响,对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作为从事政府采购改革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精通国际准则,熟知游戏规则,主动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省直各单位、各级财政部门在地方加入GPA谈判的准备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必须未雨绸缪,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改革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切实加以改进。一是政府采购氛围有待进一步改善。当前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评价不一。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政府采购,阳光工程”横加指责,甚至抵制政府采购;个别人因为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说“集中采购就是集中腐败”,这些不良言论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刚刚家铁同志谈到,政府采购是一项新鲜事物,人们对新鲜事物的评价难免褒贬不一。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消除不良影响、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和谐氛围。二是政府采购透明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当前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望值很高,希望能公开的尽量予以公开。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公共支出的管理部门,应该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努力加强透明度建设,实现“阳光财政,阳光采购”。要让社会各界更加广泛和深入地了解财政收支活动,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三是管采不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一部分市县没有实行管采分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采购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刚刚家铁同志提到,政府采购规模还不到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50%,政府采购管理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此外,对专家评审和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采购队伍还不健全,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办事拖拉推诿、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急需改进等等。我们要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在工作中积极改进,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所以,为了能更好的适应国际形势变化,正确对待和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门的研究和部署,切实抓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二、严格依法行政,落实管采分离

    这个问题很重要!前面讲到社会上对政府采购褒贬不一,为什么会有那些不好的议论?核心问题就是管采分离。政府采购制度在我省推行了十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也有五年时间,管采不分的问题仍然严重。会上给大家发了《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希望大家都认真看一看,2002年6月29日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了《政府采购法》;2003年以来财政部发布了四个部长令,财政部、监察部下发了两个管理办法,中纪委和财政部将政府采购作为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下发了多个规范性文件,省厅也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办法。应该说,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成,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是有法可依的。无论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还是相关从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这些法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推行这么久,还有个别市州没有落实管采分离,县一级没有落实的还有不少。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从何谈起?各级财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管采分离问题,参加这次会议的是各地分管副局长,会后要认真向局党组、局长汇报。为什么不管采分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财政部门的职责是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政策,只能当“裁判员”,不得从事和干预具体采购交易。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今年之内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年内还没有落实的,财政局长在认识上一定有问题,一定是“贪权”、“爱权”、乱用权,要追究领导责任。我以前在财政工作会议上曾经说过,财政部门特别是财政局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一举一动都有千万双眼睛在盯着,有千万张嘴在议论,甚至还有千百双手正伸向你。如果不严格要求,不依法办事,能搞好财政管理工作?能当好这个局长么?我在这里着重强调管采分离问题,下一步厅采购办、监察室要联合下到各地督办,务必保证年内实现管采分离。

    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政府采购已不仅是加强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还是促进经济有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手段。政府采购已成为与税收、预算、国债、政府信用贷款等同样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是要支持购买国货,保护民族产业。优先购买国货是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做法,也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我们要善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保护国家的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二是激励自主创新,推进创新型社会;支持节能环保,实现生态与社会和谐。一方面激励自主创新、实行节能减排是国家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政府采购工作必须执行落实。另一方面政府采购也有义务、有责任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功能手段来扶持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企业和产品。要是政府采购都不扶持,那些高科技、自主创新产品,那些有助于节能减排的产品,如何推向社会,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三是支持省内企业和产品,为实现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服务。我所指的支持省内企业和产品,不是搞地方保护,尤其不是保护落后企业和落后产品,而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省内产品。工作中,我曾收到群众来信,有批评我支持省内企业和省内产品的,也有批评我支持地方企业不够的。收到这些来信我也在反思,哪些地方做得不够,还需要继续改进,我愿意接受批评;哪些地方做得对,我就要坚持,总的一条原则就是通过不断改进提高,还是要为人民服务。前面我讲过,要严格依法行政,政府采购评审是按照确定的规则进行的,评审结果来自于专家的判断,省内产品中不了标那我也不能非法干预硬给他中标;我们只能在制定评审规则的时候适当地向省内倾斜,在同等评审条件下优先购买省内企业的产品。

    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管,不能局限于监督专家评标、代理机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工作也是大有可为的,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并不矛盾,二者要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可偏废。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严格依法行政,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实现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的目标服务。

    四、加强宣传,增进理解,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社会上对政府采购有一些不好的议论和看法,甚至有人说“集中采购就是集中腐败”。我非常反感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说轻点是对政府采购了解不够、理解上存在偏差,言重点就是居心叵测、用心不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采购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成绩是主要的。我认为,政府采购宣传力度不够,是造成认识不到位,甚至对政府采购产生误解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财政部门要抓好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加大宣传的力度。要重视对宣传的正面引导,多宣传报导政府采购的好处和优越性;要多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宣传政府采购制度;要向采购人、供应商乃至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府采购;要以《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组织专门的宣传活动,要让大家了解、认可并支持政府采购,营造出和谐的采购氛围。同时各部门和单位也要增进理解,配合和支持财政部门开展工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改变了部门和单位的采购模式,以前是领导审批,经办人采购就行了;现在实行政府采购,要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办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单位自行采购的随意性。各单位具体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办事人员,要多向单位领导和同事宣传政府采购,讲清楚法规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的程序;讲清楚政府采购不是财政部门在采购,而是委托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实行集中采购;讲清楚政府采购是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是专家评审推荐中标供应商;讲清楚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是要弱化领导决策,相反能让领导从复杂的关系网、人情网中解脱出来,是对领导工作的支持;而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给财政部门,将所有矛盾都引向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改革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改革,需要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靠大家的共同推进才能不断深入发展。

    五、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整体水平,关键在于提高采购队伍的素质。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廉政建设。我对廉政问题是逢会必讲,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廉洁自律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以前我在会上曾经讲过对干部政治生命的关心是最大的关心。我感到最欣慰的是,这几年机关提拔了一批干部,却没有因为违法乱纪倒下一个。在这里我要送给大家三句话:一是头上始终高悬一把利剑,时刻牢记党纪国法,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二是心中始终充满亲情,对人民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子女负责;三是身后留下一片清白,对自己负责,对历史负责。其次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新的事业,工作领域宽,困难大,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多,没有刻苦钻研、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和工作作风是无法胜任和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各级财政部门一定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第三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深入探索新时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特点和规律,善于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要善于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掌握法规制度和各种新知识,能自如地应对各种复杂的局面,开展好业务工作。这次会议专门为大家安排了一天的培训内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有所收获。此外,还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包括专家和代理机构人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数量庞大,构成复杂,难免良莠不齐。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从业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考核力度,实行持证上岗、优胜劣汰的职业资格制度。特别是要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一要充实专家队伍,扩充数量、丰富行业覆盖;二要加强法制教育,使评审专家熟知法规制度和评审规则;三要从严管理,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清除出专家队伍,永不录用,并给予通报。

    同志们,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起点,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继续谱写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篇章,为不断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促进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根据讲话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