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政法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的委托,对其政法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Y2008-A057
招标文件编号:XT2008-A041
二、招标项目: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政法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办公设备(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1、打印机 80台; 2、复印机 12台。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8)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书售价:按300元/份 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ESM费50元)。
六、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发售时间:报名从即日起至2008年8月27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8月28日上午9点止。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同时须按5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08年8月29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招标大厅(财政局一楼) 九、联系单位:衡阳市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0734-8898260 传真:0734-8898260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衡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0050401315025082
十、采购单位: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联系人:李学俊 联系电话:0734-8867685
十一. 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秋林 0734-8867617
刘 铁 0734-8867618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