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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编号:YYC2008-010
二、项目名称:益阳市政法系统装备专款物资采购(公安局技术设备)
三、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并按规定进行了年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4、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开标时验原件,报名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标书售价: 标书售价:400元/包 , 若邮购,需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时间: 2008年07月3日至2008年07月22日止,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在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七、购买标书地点: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海棠西路356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07月23日上午9点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带入开标现场,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九、开标地点:益阳宾馆香格圆三楼会议室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法:
市 公 安 局 龚女士 4296228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跃群
邮 编:413000
电 话:13017375599 传 真:0737-6206391
标书款、保证金汇至: 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益阳市银星支行
帐 号:4300 1560 0670 500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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