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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LDLX2008-007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项目已由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社会(2008)116号批准建设,娄底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82号核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娄底市救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世纪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在娄底市救助站管理站院内,计划投资约120万元,工期从开工日起4个月(120天)。招标内容包括:前栋二层、后栋一层,大院内钢结构封顶式活动场所、围墙及大门接待室、门卫、车库,总建筑面积910㎡。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具有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和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资格预审方法
娄底市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招标人”)和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世纪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娄底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随机抽取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申请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经理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6 日,每天8:00-12:00,15:00-17: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到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8年 7月 9 日9:00(北京时间)前以面交方式送到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书的外包装封皮上须清楚地注明《娄底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申请人其申请评定结果。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被抽中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娄底市交警支队隔壁
联 系 人:尹光仁13973810282 唐定生13007386125
招标代理机构: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世纪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娄底市春园路125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13707380638
刘先生13637385161 戴小姐13034837459
电 话:0738-8213850
2008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