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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及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实力、信誉良好的、有法人资格、证照俱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及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NTHZB2008011;
1.3、分2个包,主要设备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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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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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电脑、笔记本电脑 |
共5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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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 |
共2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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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摄像机 |
共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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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设备 |
共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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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监控设备 |
共1套 |
(具体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的采购清单)
1.4、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已落实;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们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2、在岳阳市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非本地投标人要求在岳阳设有分支机构;
2.3、包2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并经过年检的三级(含三级)以上安防资质证书;
2.4、包1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个类似供货合同,包2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经验,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类似工程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至少提供一项本次招标主要采购设备的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7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8省级公安厅颁发并经过年检的三级(含三级)以上安防资质证书复印件(包 2需提供)到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本代理公司将不受理。相关证明文件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现场验证原件。为便于对报名过程进行监督,请投标申请人将报名情况同时电话或当面告知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五条第3项。
3.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规划局老办公楼2楼);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4、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 );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办理;
4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7月16日开标前现场递交;
4.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7月16日上午9:00;
4.3、开标地点:岳阳市政务中心4楼(岳阳市五里牌)。
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
联系人: 陈灵芝
联系电话:0730-8887696
5.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规划局老办公楼2楼(岳阳市青年中路)
采购项目联系:0730-8296208
传真电话:0730-8296208
保证金查询电话:0730-8295998 谭和平
5.3、监管机构: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冯人卫 电话:0730-8851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