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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志厅长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八次提到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 2008-01-17

 

李友志厅长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

八次提到政府采购

 

    在1月15日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同志在主题报告中先后8次提到政府采购,其中4次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关。

    在回顾总结全省过去五年的财政工作时,李厅长两次提到政府采购:一是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导向功能,努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他特别肯定了过去五年政府采购在支持本省企业发展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在谈到深化支出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时,他指出,“政府采购改革取得新的进展,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28.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5亿元,年均递增30%,平均节支率12.22%”。同时特别强调,“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财政部门的领导一定要好好学习、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一定要依法定位,加强监管,制定政策,当好裁判,采购操作事宜由代理机构具体承办,不要缺位,也不许越位,切实实现‘管采分离’”。

    在谈到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时,他强调指出,健全财政经济良性互动的收入增长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综合运用税收、预算…政府采购、政府信用贷款等多种工具,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他还指出,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要“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真正从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上促进科学发展”。

    在部署2008年全省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时,李厅长又先后4次提到政府采购。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先采购本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二是“要加大财政环保投入,建立和完善以强制政府采购、以奖代补……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三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完善会议、接待定点以及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保险定点制度,大力推行公务卡,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采购行为”;四是“全面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完善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债务管理和现金管理等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