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议供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采办字[2007]6号
各协议供货商:
自我中心2006年开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以来,得到了各协议供货商的大力支持,推行协议供货后,采购次数减少,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为进一步规范协议采购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执行协议供货流程
当前协议供货存在采购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申报手续、缴纳自筹资金,就直接采购协议产品的情况,造成协议供货商不能及时结算货款。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采购单位应凭我中心开具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通知单》实施采购,否则协议供货商应不予供货。
二、 加强协议供货变更情况的报送管理
按照协议供货文件的规定,协议供应商应及时报送协议变更情况,但从当前报送情况来看,存在报送不及时、格式不统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为加强管理,现将有关报送工作明确如下:
1、报送单位:涉及协议供应商联系人变更的,由各协议供应商按附件1格式自行报送;涉及协议产品型号、价格等变更的,由生产厂家指定的协议供货商负责报送。请各个品牌的生产厂家在7月31日前按附件3格式填报指定的协议供货商(可传真),否则我中心将暂停采购。
2、报送时间:凡有变动,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送达我中心。
3、报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联系人变更、协议产品型号变更、协议产品市场价变更、厂商促销期间的特殊优惠等,协议优惠率不得变更。
4、违规处理:凡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真实、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我中心将对以上情况进行考核,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暂停付款、取消协议供货资格、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处理。
5、报送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格式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至我中心物料科刘先生 TEL:0731-4448443 FAX:0731-2256547 EMAIL: csxygh@163.com
三、PC服务器等三个品目重新填报市场价
第一批协议产品中PC服务器、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等三个品目的市场价原为按价格区间填报,为简化手续,提高审核效率,现要求上述三个品目各个品牌生产厂家指定的协议供货商在8月3日前按附件2格式填报出每个品牌的所有型号,否则我中心将暂停采购。
附件:1、协议供货商联系人变更情况报送表(格式)
2、协议产品变更情况报送表(格式)
3、协议中标品牌指定负责报送的协议供货商名单(格式)
特此通知
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协议供货商联系人变更情况报送表(格式)
品目名称:XXX
协议供应商(盖章)
协议供应商经办人(签字):
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协议产品变更情况报送表(格式)
品目名称: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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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货物名称 |
型号 |
市场价(元) |
折扣率 |
协议价(元) |
保修年限 |
性能指标 |
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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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应商(盖章) 生产厂家(盖章)
协议供应商经办人(签字): 生产厂家经办人(签字):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附件3:
协议中标品牌指定负责报送的协议供货商名单(格式)
品目名称:XXX
生产厂家(盖章)
生产厂家经办人(签字):
XXX年XX月XX日
电子文档下载: 关于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工作流程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