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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定点供应商联席会制度(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07-04-26

    为给各定点供应商创造一个互相学习、资源共享的发展平台,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在广泛征求各定点供应商意见的基础上,倡议建立株洲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联席会制度,各定点供应商自愿共同遵守。

    一、宗旨

    以“定点供应商联席会”的形式,通过自愿分组开展各类活动,实现交友学习、商务交流、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

    二、组织领导

   实行组长负责制。市采购办根据各定点供应商实际情况提出分组建议,定期调整各组组员,提名任命各组组长。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组各项活动,并将每次活动情况报市采购办备案。

   三、经费安排

   联席会活动所需经费实行AA制,经费标准本着节约高效、基本够用的原则由各组组员自行商定。

   四、活动类型

   联席会活动类型、活动次数不限,如各类文体活动、主题商务探讨等等。各组开展活动应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不相互攀比、不违纪违法。

   五、激励措施

   为鼓励各定点供应商积极参与联席会活动,对积极参加联席会活动的各定点供应商在季度量化考核中实行加分奖励,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活动的定点供应商不加分也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