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标厂商:
根据各中标厂商协议供货资料的报送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竞争,确保协议供货产品质量优良、服务及时、价格优惠,我中心决定中标厂商可按中标品目品牌推荐1-5家协议供货承办商。如需重新报送协议供货承办商名单的中标厂商,请于2008年5月30日前按附件3的格式(纸质及电子文档)送达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