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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定点加油制卡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 2005-08-30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郴政办发[2004] 4号文件精神,决定将每台车的相片和车牌号码影印到加油副卡上,加油时,要求同时出示IC加油卡和加油副卡,经加油员验证后,方可加油。制作副卡影印的车辆相片由各单位自己提供,提供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由单位统一或各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行驶证”送到指定的制卡点扫描,每张扫描时间大约十分钟。
    第二、由各单位统一或各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片(含数码相片)送到指定地点,是数码相片的可以通过QQ发送,号码为42170031。凡是采用提供相片方式的,其照相拍摄角度必须与“行驶证”上的相片角度一致,提供相片要注明单位及联系电话。
请各单位于九月十五日前,将相片送至制卡点,未按时送达的,制卡费用由单位自己负担。
    副卡制卡点“白马卡片彩印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总店:北街天虹彩印厂旁边(市六中斜对面)。电话:2232624
    分店:北街老财政局大院门口北边(义帝路正对面)。
    电话:7563818
    负责人:肖高伟   联系电话:13332558299   13017356589
    市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2239707
 
 
                          二OO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