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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郴州市水利局新办公大院自2004年5月搬迁以后,就开始委托郴州市湘达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当时的合同是两年一期。在过去的四年期间,该公司较好的履行了合同要求,双方合作一直比较顺利,我局对该公司的服务比较满意。我局与该公司的第二期合同于2008年6月到期。考虑到该公司与我局合作时间较长,其工作人员对我局的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大院环境、工作特点、居住人员都比较了解和熟悉,为了有利于加强服务配套便于今后的物业管理,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郴州市湘达物业管理公司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