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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5日上午,南岳区广电局、南岳区政府采购办及采购单位代表在衡阳市南岳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答疑会,现将答疑结果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16页的第9项“室外解码器49套”更改为“室外解码器49套中有13套包含在高速球机内”。
2、招标文件第16页的第11项“护罩54套”更改为“护罩54套中有13套包含在高速球机内”。
3、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室外布线(布线长度每个景点为250米)、穿线、布线安装费。土建等基础工程由采购方负责。
4、招标文件第16页的第8项“全数字硬盘录像机”的功能应包含远程控制功能,三级授权控制管理:管理员、操作员和网络访问者。另加上2个500G的硬盘。
5、所提供的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能适应南岳风景区环境要求。
6、投标人概况表里提供的类似业绩资料,须用100字以内的文字作出简明易懂的描述(主要是湖南省内类似业绩资料)。
7、招标文件第17页的第15项“光端视频服务器”里要求的“公安部检测报告”更改为“公安部门检测报告”。
注:以上答疑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同类内容,以答疑后的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衡阳市天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