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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决策显示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决策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NHX--20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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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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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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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杰 联系电话:0731-459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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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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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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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1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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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31-5161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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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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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湖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决策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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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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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内容 |
3、交货时间: 接中标通知后15天内设备必须到达指定的安装现场,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安装通知之日起3天内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4、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到达施工地点后,经监理公司和用户代表点验合格后,凭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凭结算单支付合同总价35%的货款;其余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系统稳定运行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不 计利息)。
第三章:15.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6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付款中扣除。每逾期一天,中标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 基本需求
(1)决策室的西侧墙中间采取墙挂方式安装100”~108”等离子电视1台(须选用国际知名品牌);在东侧墙的左右两边采取墙挂活动伸缩臂方式各安装46英寸的等离子电视机一台。
(2)首长休息室安装一50英寸的等离子电视机台。
(3 接待室安装37英寸液晶电视机1台。
(4)在男、女值班室(要素室)各安装37英寸的液晶电视机1台。
(5)指挥大厅值班席配置26英寸液晶电视机1台。
(6)指挥大厅主值班席上配置图像监控用14英寸液晶监视器2台。
(7)配置8英寸系统调试用液晶监视器1台。
投标人有关要求:(6)接中标通知后15天内设备必须到达指定的安装现场,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安装通知之日起3天内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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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不超过25个日历日,卖方有特殊时间要求的项目,供应商须与卖方协商缩短供货周期和安装调试时间。
4、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到达施工地点后,经监理公司和用户代表点验合格后,凭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凭结算单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其余合同总价10%作为质保金,系统稳定运行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第三章:15.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6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付款中扣除。每逾期一天,中标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基本需求
(1)决策室的西侧墙中间采用墙挂方式安装1台100”~108”等离子电视(须选用国际知名品牌),在东侧墙的两边各采用墙挂活动伸缩臂方式安装一台46英寸的等离子电视机。
(2)首长休息室安装一台50英寸的等离子电视机。
(3)接待室配置1台37英寸液晶电视机。
(4)在男、女值班室兼要素室各配置1台37英寸的液晶电视机。
(5)指挥大厅配置1台26英寸液晶电视机。
(6)在主值班席上配置2台14英寸液晶监视器,分别用于公安部图像、本地图像。
(7)配置1台8英寸系统调试用液晶监视器。
投标人有关要求:(6)接中标通知后15天内设备必须到达指定的安装现场,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安装通知之日起3天内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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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其它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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