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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更正)
发布时间: 2008-07-29

 

洞口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更正)

 

邵阳市雪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洞口县公安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洞口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项目在国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邵雪招字(2008)03号

二、项目名称:洞口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数量及要求详见第四部分)。

三、采购单位:洞口县公安局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企业注册资金 300 万元(含300 万元)以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6、企业通过ISO9000以上质量体系认证。

7、安防资质必须由国家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认定一级以上的资质。

8、硬件产品,必须有公安部检测合格和湖南省公安厅允许进入湖南省市场的产品证书。

9、计算系统集成合格产品证书。

五、购买标书时间与地址:于2008年 7 月 26 日至2008年 8 月 2 日在邵阳市雪峰拍卖公司(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节假日照常上班),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国家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认定的一级以上安防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08年8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洞口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招标会。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一份金额为拾万元(¥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回单,投标保证金回单与投标一览表(一式贰份)以单独信封共同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对截标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或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洞口县公安局

联系 人:曾长春

联系电话:13973955598、0739-6733899

招标代理单位:邵阳市雪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洞口县洞口镇大正街贸易局二楼

联系 人:肖和国

联系电话:15973970998

附件:
洞口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更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