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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通知
(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08]0949/1024)
(谈判编号:GLTC-2008HN153-2)
各位供应商:
感谢贵单位参加湖南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及UPS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现接业主通知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改:
品目二:UPS电源增加如下要求:
5、UPS主机电源采用40KVA双变换高频在线式、三进三出UPS电源系统;
6、参考品牌:主机(深圳山特STK、APC、爱克赛、梅兰日兰)、电池(汤浅、阳光、康迪斯、松下);
7、电池要求容量为12V100AH,数量不能低于32节;
8、场地要求:电池柜占地不大于1.2平方米(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注明所投产品的外观尺寸);
9、所提供的UPS主机和电池都必须有原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并提供厂家叁年质保服务的承诺原件函,同时厂商需在长沙有服务机构,有技术维护人员及备件库,保证叁年免费上门保修。
请见通知后,传真回复,谢谢
联系 人:余 屹 周 敏
联系电话:0731-5177561、5177562
传 真:0731-5177567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5日
确 认 函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月 日已收到湖南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及UPS采购项目的澄清或修改通知。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