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直采购编号:HNSZZFCG—2008—135)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院检测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HNSZZFCG—2008—135)已于2008年6月17日上网公示。现根据用户单位的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如下变更:
第四章增加条款:
三、报价说明
1、投标人投标货物如为进口设备或含有可单独计价的进口部件,并符合海关有关免税规定,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及进口部分分项报价(如果有分项报价)应采用CIF价格。
2、如遇政策性因素和采购人自身原因不能办理免税,则由采购人承担相应的税金,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采购自行承担;如由投标人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免税,则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税金及费用。
3、进口部分的代理费及相关进口免税的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此报价内。
如有疑问,可与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长沙市雨花亭
联系人:柏文琦 电话:0731--5687635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联系人:刘岳玲 电话:0731-5166570
E-mail: hnszcgzx@163.com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7楼705室)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