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07]120号)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政府采购 自主创新 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共印300份 2008年1月17日印发
请现下载附件并解压到本地硬盘
再在以下地址下载并安装书生阅读器打开相关附件
http://220.168.30.70/articles/front_view/wjxz/8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