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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补充和完善“衡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我市行政区域内,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由所在单位或本人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推荐或申请(县市区的单位或专家可向所在地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推荐或申请)。
一、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热爱政府采购事业,能够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活动;
(二)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 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达不到上条第四款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者,也可以申请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权力和义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程序:
(一)本人可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衡阳分站(www.ccgp_hunan.gov.cn/hengyang)下载登记表或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填写。
(二)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军官证)、工作证复印件一并寄(送)或传真至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凡经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的专家,并经认证通过后即获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由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因健康原因不能担负正常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将从专家库中清理辞退,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四、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军官证)、工作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参加评审活动业绩,或者个人研究、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联系人:王秋林、宁向阳
联系电话:0734-8867617、8867616、8867618
传真电话:073-8867617
邮 编:421001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区解放大道30号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5、204、206室)
附件1、衡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
衡阳市财政局
二○○八年五月六日 衡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DOC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