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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购函〔2008〕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省直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08-04-30

 

省直各单位: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直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拓规模、促规范,建机制,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据统计,2007年我省政府采购规模达107.29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步入全面发展阶段。为鼓励先进,促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纵深发展,经综合评定,决定对下列13个省直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农科院、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旅游局、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成绩;省直各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勇于探索,不断拓展政府采购的新领域;在抓政府采购规模的同时,抓好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建立部门或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公正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落实国家和我省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为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表彰  政府采购  先进单位  通报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共印320份    2008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