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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财政局
张财购[2008]27号

关于财政性投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3-27

关于财政性投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工程类政府采购

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张管处采购中心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法》、《湖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张财购[2007]180号)及《张家界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试行办法》(张政办发[2005]22号)的相关要求,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市本级10万元以上、区县级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要实行政府采购。其项目的评标办法按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执行,现将该评标办法的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含有工程合理价为主要内容的采购文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按规定要求参加投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后,采购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的评标定标方法。

    二、工程项目合理定价(含单价和与单价相符的总价)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且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投资评审办(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后方可载入采购文件;工程合理价遵循社会平均先进原则,根据工程特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标准编制。

    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检查是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进行检查和评审。只有通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检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公开抽取程序(具体检查内容参照张政办发[2005]22号文件第十一条执行)。

    四、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所有投标人均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的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评标办法;

    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五、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投标人,参加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具体抽取程序如下:

    1、在抽取箱内放入与参加公开随机抽取的投标人数额相等的号码球;

    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球的编号为该投标人的号码,当场公布每个号码球所对应的投标人;

    3、另取一组编号相同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球,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球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的第二、第三个号码球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六、经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在公开抽取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最多至第三。

 

              二00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