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政府采购 进口 通知
株洲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50份 2008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