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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财政局
怀财采购〔2007〕162号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28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切实方便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购[2007]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08年(汽车轮胎、汽车装饰至2009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及限额

    (一)目录范围

    1、办公自动化设备(中标单位9家)范围包括: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投影机、多功能一体机、摄影摄像器材

    专营外设(中标单位3家)范围包括: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摄影、摄像器材

    2、办公消耗材料(中标单位6家)范围包括:纸张(含相片打印纸)、硒鼓、碳粉、墨盒、制版纸、油墨(一体机、速印机)

    3、公用家俱(中标单位6家)

    4、办公空调(中标单位5家)

    5、汽车装饰(中标单位6家)

    6、汽车轮胎(中标单位4家)

    7、定点印刷(按[2006]194号文件规定的定点单位执行)

    (二)限额标准

    1、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消耗材料、公用家俱、办公空调的限额标准为月单批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定点印刷为季单批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汽车装饰、汽车轮胎按原汽车维修限额标准和采购程序执行。

    2、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申报后直接选择定点的供应商询价采购。5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申报后须经市政府采购中心随机在定点供应商中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后再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未执行协议供货和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按原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二、采购程序

    (一)项目申报程序

    1、填表:填制《怀化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计划预算申报表》及配套的技术要求明细表、盖公章。对于单批次金额月累计(印刷品季累计)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采购人可先与定点单位协议签单,按月或季结算时一并申报。

    2、归集资金:采购人持申报表到财政支付局归集资金,加盖“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局财务专用章”。没有进入集中支付的单位,5万元以上的项目将预算资金转入政府采购专户(户名:怀化市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开户行:市工行迎丰支行;帐号:1914010309024955646-01)。

    3、编号备案:持归集好资金的申报表到采购办编号备案,加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章。

    4、汽车轮胎和汽车装饰按汽车维修申报程序。由采购单位填制车辆维修送修单,签章后直接到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采购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纪检监察、财务室、使用科室组成三人询价小组。

    2、价格谈判:询价小组要掌握所购货物规定网站指导价格,协议供货的中标价或优惠率是协议供货的最高限价或最低优惠率。询价小组应就价格(优惠率)及服务承诺与定点供应商进行谈判,争取更大优惠。

    3、签订合同:价格谈判完成后,双方就价格和服务承诺签订供销合同。

    4、货物验收:各采购单位与定点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货与验收,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货物后2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填写《政府采购验收单》单位盖章后由询价小组签字。

    (三)结算支付

    1、实行会计集中支付的采购单位,采购完成后,凭有效申报表(有采购单位签章、政府采购编号和“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章的申报表为有效申报表)、发票和采购单位盖章、询价小组签字的验收单5万元以下的直接到支付局办理支付。5万元以上的支付还须出具市政府采购中询价中标书到采购办审核后支付。

    2、未纳入会计集中支付的采购单位,采购完成后5万元以下的项目凭有效申报表、发票和询价小组签字的验收单直接支付。5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出具政府采购中心的询价中标书到采购办审核后支付。

    3、汽车轮胎和汽车装饰结算到采购办审核后支付,1000元以上的汽车装饰执行政府采购监督员审核制度。

    三、实施要求

    (一)采购单位必须在定点供应商采购满足协议要求的货物。没有特殊情况,在非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报帐,监管部门将对各采购单位实行协议供货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政府采购和未经批准到非定点供应采购的,将根据有关规定查处。

    (二)采购单位应根据定点供应商中标的价格和服务承诺对其进行监督,同时也要尊重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无故拒付和拖欠货款,也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越定点服务范围的其他不合理要求。

    (三)未执行协议供货的其他项目政府采购,按《怀化市200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四)为使各采购单位了解中标供应商的各项信息,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和各中标供应商报价及服务承诺等在怀化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huaihua/上予以公布,各单位可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附件:2008年协议定点单位名单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定点△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各采购代理机构               共印230份

怀化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协议定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