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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加强对全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财政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衡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王俊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王新民、总会计师董瑞和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苏胜平任副组长,邹祥利、唐冬生、钟声、王集文、邓勇华、张鹞、颜庆伟、陈探宇、谢光辉、段文明、康利荣、黄柏青、周三喜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苏胜平任主任,唐冬生、钟声、周三喜任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由宁向阳任组长;设督查组,由刘仲华任组长。
附件一:衡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附件二:衡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衡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指导和协调全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贯彻执行和监督落实上级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法规和指示精神;
3、研究制定全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措施;
4、研究处理与全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
附件二:
衡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小组对全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起草有关会议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
3、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和材料报表等;
4、从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管理;
5、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6、受理治理商业贿赂的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
7、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收集、综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下级财政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8、督促检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下级财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落实,做好总结工作;
9、督促检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下级财政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10、配合、组织做好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领域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衡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及联系电话
主 任: 苏胜平(兼) 8867632 13507347783
常务副主任: 唐冬生 8867706 13973421821
副 主 任: 钟 声 8867618 13707343297
周三喜 8867693 13973407350
综合组组长: 宁向阳 8867617 13786455758
督查组组长: 刘仲华 8867616 13575129591
举报电话: 0734-8867706 8867618
传 真: 0734-8867706
主题词: 商业 贿赂 治理 机构 通知
衡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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