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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市本级印刷定点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张家界市2006-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张财购[2005]183号)的要求,市政府采购办按照法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市直单位及社会团体印刷品进行了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中标单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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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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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印刷厂 |
余子建 |
13974402600 |
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火车北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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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宏昌印刷厂 |
吕学雪 |
13974432886 |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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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方塑料印刷厂 |
郑云方 |
13974418503 |
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路雷公坪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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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诚鑫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
吴林辉 |
13974428967 |
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十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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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日报社印刷厂 |
邓学军 |
13574493227 |
张家界市永定区紫舞路天子巷 |
二、 印刷采购中应注意的事项
1、凡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印刷的各项业务,必须在市政府采购定点的印刷厂家进行印刷(印刷厂家有义务提供投标报价)。
2、市直各单位可在中标厂家投标文件承诺的价格范围内与厂家自由协商,但不能超过报价上限。
3、印刷业务完结后,印刷单位需认真审核验收,必须在《市直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印刷费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并报市政府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再到单位报帐,凡未经市政府采购办审核直接报帐的将视同规避政府采购处理。
附件:市直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印刷费用结算单
200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