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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张家界市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张财购[2007]180号)的规定,市政府采购办按法定的程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中标单位和有关事项通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中标单位相关情况
单位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中心支公司。
服务期限:为便于财政年度核算及车船使用税的代征,现将服务期限定为一年半(2008.7.1—2009.12.31),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根据单位的实际,分年度进行投保也可按规定的服务期限投保。
业务联系人:孙 泳 联系电话:13307440818 8213201
甘 杰 联系电话:13107142006 8213203刘建成 联系电话:13327246668 8213205
高 倩 联系电话:13037445598 8213211
裴怡晓雪 联系电话: 13617447888 8213211
监督电话:8213202 或 95585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路586号。
二、保险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所有车辆(含预算内、外),必须到政府采购招标定点的中标公司投保。为便于管理,承保期限将按统一的截止时间执行,凡保期不足一年的车辆,商业险保费保险公司按(全年保费/365天×实际使用天数)实际使用天数收取保费,交强险由中标保险公司按实际使用月份收取。
(二)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保车辆的商业保费均享受中标保险公司30%的优惠承诺,交强险保费按保险相关规定给予优惠。
(三)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预算内安排保险的车辆投保为:车损险、第三责任险、不计责任免赔险、玻破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市委常委车增保盗抢险,交通强制险,预算外车辆可参照预算内车辆投保,也可自选险种投保。
(四)各投保单位应严格遵守保险险种条款的规定,不得向中标保险公司提出险种条款规定之外的不正当要求。
(五)凡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有车辆保费,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将保费支付给中标保险公司,凡未按要求支付保费而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投保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市政府采购办提请市财政局停止该单位的用款计划。
(六)市政府采购办将对中标定点保险公司和非定点保险公司的服务及理赔承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得分将记入下一年度的评标总分。非定点保险公司不得从事政府采购相关单位的保险业务,若有违者,将按政府采购《车辆保险年度考核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在每年的年度检查过程中,将严格按单位是否在中标的保险公司投保及严格按规定的统一截止时间投保为检查依据,并按违背财经纪律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以下内容为中标保险公司理赔时效的郑重承诺,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认真监督,若中标保险公司无故未按以下承诺兑现,采购办将按与中标保险公司所签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联系电话:8389031
理赔时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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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金额 |
出险情况 |
赔付处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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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 |
无人伤、损失明确、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备 |
现场
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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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上 |
有人伤、有伤愈出院证明,事故责任明确、能确定经济损失,手续齐全。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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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伤、伤未愈出院,通过协商能确定后续治疗费用的,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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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50000元 |
无人伤、损失明确、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备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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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伤、有伤愈出院证明,事故责任明确、能确定经济损失,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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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伤、伤未愈出院,通过协商能确定后续治疗费用的,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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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残,有合法资格单位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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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死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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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以上 |
无人伤、损失明确、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备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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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伤、有伤愈出院证明,事故责任明确、能确定经济损失,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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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伤、伤未愈出院,通过协商能确定后续治疗费用的,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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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残,有合法资格单位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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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死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事故责任明确、手续齐全。 |
注:手续齐全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1、 没有交警处理的责任事故,以责任事故单位提供经保险公司预先通知的所有手续为准;
2、 有交警处理的责任事故,以责任事故单位提供的交警结案报告及经保险公司预先通知的所有理赔手续为准。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