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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07]1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张家界的实际并报领导同意,除集中采购目录服务类中的“汽车加油”和“物业管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纳入外,其他全部按该文件的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 湖南省 政府采购 目录 通知
抄 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共印250份
张家界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印发
政府采购目录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