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定点印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了15家印刷企业作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定点企业(具体名单附后)。现就2005-2006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制版印刷品必须到此次公布的定点印刷企业印刷。
二、各单位按“分类选择,定点印刷”的原则可在15个定点企业中任意选择一至两家,作为本单位的承印企业。
三、定点印刷企业的报价及折扣、服务承诺等详细情况已在中国政府采购长沙网上公布,网址为: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
四、本通知自2005年2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原来在其它企业印制的各类印刷费用应在2005年1月31日前结算完毕。2005年2月1日后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不再核报非定点印刷企业的印刷费发票。
五、印刷费用的结算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长沙市定点印刷结算单》,并应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定点印刷的其他事项,均按《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定点印刷的监督电话:4414452、4455355。
附件:1、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名单
2、部份常用印刷品价格表
3、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委印单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