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财购[2008]153号
衡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0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政府采购 评审 规程 通知
衡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