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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批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按照有关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因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的情况。
二、申报程序
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省或市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报《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说明依法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理由,不得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报。
三、审批程序
(一)提出拟办意见。经办人员收到采购人申报的审批表,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拟办意见。
(二)办务会研究。经办人员于每周星期一将拟办意见提交办务会讨论,再根据集体议定的意见,在审批表上书面答复,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三)统一登记编号。本办对外审核批准的非公开招标方式均应及时在专机上统一登记编号。除单一来源方式外,其他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四)采购人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在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审批表的同时,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hunan.gov.cn)上,也可以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依法选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及该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公告格式见附件2),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复是否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实施程序
(一)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实施程序
1、邀请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时限规定
(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也可以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2)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3)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2、受邀投标人的产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随机选择投标人的过程必须公开,须在采购人代表、报名供应商的监督下进行。随机选择的结果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及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的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实施程序
1、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的时限规定
(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也可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2)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日。
2、谈判小组的产生
比照18号令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的有关规定确定谈判小组成员。
3、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产生
谈判小组从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随机选择投标人的过程必须公开,须在采购人代表及报名供应商的监督下进行。随机选择的结果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及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全部供应商签字确认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询价采购方式的实施程序
1、询价采购活动中的时限规定
(1)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也可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2)自询价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日。
2、询价小组的产生
比照18号令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的有关规定确定询价小组成员。
3、询价供应商的产生
询价小组从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随机选择询价供应商的过程必须公开,须在采购人代表及报名供应商的监督下进行。随机选择的结果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及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全部供应商签字确认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自行采购方式审批管理规定
1、原则上不受理规模在五万元以上的自行采购申请。
2、不得受理已在协议供货范围以内的自行采购申请。
3、不得受理未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自行采购申请。
4、受理自行采购申请后,经办人员应先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加盖采购办公章。
注:本制度所指三家以上供应商是按照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的统计口径,即“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附件一: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表
附件二: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公告(格式)
附件一:
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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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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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竞争性谈判 |
单一来源采购 |
询价采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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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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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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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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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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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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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的内容(规格、型号、参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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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拟推荐的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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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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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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